? ? ? ?处罚对象:铁岭市凯硕果果食品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食品监管行政处罚
违法主要事实:铁岭市凯硕果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事项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
处罚种类和内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2年2月10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铁清市监处罚〔2022〕1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缴纳罚款,自2022年2月10日起15日内通过银行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