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清河区1家单位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人,现具体公告如下:
1、岗位及相关要求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人数 |
相关要求 |
清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导办台工作人员 |
前台引导 |
1 |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
2、要求:
铁岭户籍,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有关援助和帮扶政策条件的人员: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民;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劳动力;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符合条件的孤儿。
3、待遇:
工资按铁岭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4、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6、录用方式:
面试?
7、报名地点:
清河区政务中心一楼就业窗口
咨询电话:72186039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