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党校2018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

  2017年11月

  2018年区党校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2018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构成及主要职能

  清河区党校为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

  培训区管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负责对区内年轻优秀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比较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和培训。

  紧密联系实际开展教学和理论研究,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谋和咨询意见。

  负责行政管理和党务工作。

  负责函授招生、教学管理工作

  2、人员编制及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现有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3个,实有在职人员8人,开支人数共计8人。

  3、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情况

  共有车辆编制1台,实有车辆1台,其中:小轿车1台。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党校部门预算收入总计70.4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中增加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其中: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收入70.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部门预算支出总计70.4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中增加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万元,项目支出18.1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16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16万元,增加0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无采购。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党校三公经费总计1.0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163.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63.71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120万元,汽车1辆10.52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3.19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3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截止清河区2018年部门预算定稿日,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实施绩效管理,无重点评价项目,故无具体项目评价报告。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党校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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