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住房保障有关文件精神,经摸底调查,社区、街道、民政、住房保障办四级审核,拟对59户低保家庭(含三无人员)进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并公示。
? ? ? ?本公示时间为15日,如有异议,可向清河区住建局提出书面意见(电话:72177058,地址清河区昌盛路19号),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将列为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附件:清河区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统计表(2023).xls
??
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