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不动产继([2024]148号)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非公证继承公告

来源: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6日

??继承人李林芳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齐明伦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道清河路17-2号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住宅楼12幢5-1-2,建筑面积:52.92平方米,设计用途住宅,混合结构,不动产权证书号:辽(2019)铁岭市清河区不动产权第0000509号。其他继承人长女齐桂枝、外孙女王琦、三女齐桂兰、四女齐桂杰、长子齐盛林、次子齐胜春自愿放弃该不动产继承权。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现对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认证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铁岭市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4-723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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