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4日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门卫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杜绝外来闲散人员入校,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和学校财物不受损失,营造一个阳光和谐的学习、工作环境,为努力创建让人民满意的学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上岗,努力将学校门卫打造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接待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登记单,写明进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 ,经确认后方可入校。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五、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由班主任和年部主任签字的假条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活动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快递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
八、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学校门卫严禁脱岗现象发生。
十、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文明安全窗口。